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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光伏洗牌“第一案” 破产法让企业重新焕发生机

发布时间: 2015-01-16 09:39:56    来源: 温州网    作者: 叶临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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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摘要]中硅科技案被称为浙江光伏企业洗牌“第一案”,企业实际资产3300多万元,负债却达2.29亿多元。

  引进战略投资人时 顶着严寒赴大西北考察

  这是浙江光伏企业洗牌“第一案”,企业实际资产3300多万元,负债却达2.29亿多元。接手后,我与瑞安人、温州光伏产业促进会会长郑策一直保持交流。他的另一个身份是甘肃酒泉金塔集团老总、中硅科技的战略投资人。

  重整计划制定过程中,最困难的是选择战略投资人及与投资人的洽谈。既然要“把女儿嫁出去”,总得了解清楚“女婿”是否诚信、实力是否雄厚。2013年春节期间,我去了趟甘肃金塔县,进行实地探访。那时候,每天最低温度达到零下10℃。

  最终,我们取得了彼此的信任。经考察协商,我决定以中硅科技的现有生产设备投入甘肃酒泉的金塔集团,换取股权,并以股权收益逐渐清偿债务。去年1月4日,重组方资金全部到位。

  我不是生意人 是敬畏法律的管理人

  尽管如此,过程却不是一帆风顺的。

  2013年8月,我们正打算将中硅科技的设备运往甘肃,却在过海关遇到了意外——一定年限内,进口设备变动位置,需提前解除监管,补缴关税。25.3万元的税费究竟是由管理方出,还是由重组方出?由于之前的疏忽,管理方已经没有预留资金,而重组方表示不愿意出这笔钱,同时法院又不同意管理方出钱。如果就此搁置,此前大半年的努力可能功亏一篑。这时候,我自作主张把这笔费用代垫了。

  前前后后,我一共代垫了50多万元,如今重组方都已还清。而在当时,我的做法是要担风险的,不过,我庆幸自己做对了。

  我不是一个生意人,也不是一个仅仅会算账的会计师。我是敬畏法律、运用法律的管理人,我必须对法院、对重组方、对债权人负责,对自己负责。

  把“小孩”洗干净就可以抱给对方了

  如今,这个案子的工作已经进入扫尾阶段,把“小孩”洗干净,就可以抱给对方了。一年多时间里,我对破产法有了更深刻的认识。能偿还,债权人就继续经营;不能偿还,就及早重整山河。

  近两年,越来越多企业老板来咨询破产法。“原来我可以通过破产法保护自己?”——这是他们中多数人的反应。此前,这些企业主一直认为,自己还不了的债就让儿子还,儿子还不了就让孙子还。其实,只要按照公司法去规范经营,真要亏损了只需依法申请破产就行。

  温州经济会因为破产法而重新精神焕发

  2013年7月,美国底特律市申请破产。身边很多朋友闻讯后,都瞠目结舌地跑来问我:城市也能破产吗?我的回答是:当然可以。

  许多企业主抱着“破产晦气”的残旧观念而抵触破产法;也有一部分人,由于涉嫌犯罪而害怕被追究责任。其实,如今的破产法实际上是一个以“保护企业主”为本的制度,其公平之处在于首先把债权、债务梳理清楚。它对企业的作用就像是“隔离治疗”,即“刑事与民事分开”,不让任何外界因素打扰申请破产的企业。

  此外,破产法的推行对打击逃废债的成效巨大,如转移资产、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混同等不规范运作,将可能承担无限责任。

  这些,都将倒逼企业主树立现代企业制度、有限责任制的概念,规范运作、转型升级,把账做清楚;这些,都是破产法带给我们的积极一面。

  今年上半年,全国破产审判经验交流会将在温州举行。破产法正在中国萌芽,在温州萌芽。我仿佛看见不久的将来,温州经济会因为破产法而重新精神焕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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